2026年深夜改完代理词:共债共签原则到底怎么理解?配偶一方借的债另一方要还吗把法条拆成人话|深圳家事律师手记

发布于 2026-10-19 23:21 浏览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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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一点,助理把一份起诉状发过来:律师,原告把我方当事人也告了,说她老公婚内借的五十万,要她一起还。

我看完起诉状,问助理:借条上有没有她的签字?

助理说:没有,只有她老公一个人签的。

我说:那这个案子有得打。

夫妻共同债务,这几年是离婚案和债务案里最容易出问题的一块。很多人稀里糊涂就被"被负债"了——老公在外面借了钱,自己根本不知道,离婚之后债主找上门来要你还。

"共债共签"这四个字,就是法律给你的一道防火墙。这篇文章把它讲透。

一、什么是"共债共签"

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 年 1 月 1 日施行)第 1064 条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

  •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 "共债共签"的含义

简单说:夫妻双方都签字(或者事后追认)的债,才算共同债务。只有一方签字、另一方不知情,原则上不算共同债务,除非这笔钱确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

3. 这条规则保护谁

保护的是不知情的配偶一方。以前的《婚姻法》时代,只要婚姻期间一方借的债,原则上都算共同债务。现在《民法典》改了,举证责任到了债权人那边——他要证明这笔钱用于家庭,才能要求你还。

下面这张表把第 1064 条的三层规则列清楚:

债务类型签字情况用途是否共债举证责任
共签/事后追认双方签字或追认任意是无需额外举证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一方签字日常家用是债权人初步证明
超出日常需要一方签字大额、超出家用否债权人需证明用于共同生活
一方个人挥霍一方签字赌博、挥霍否债权人难以证明

这张表你对着自己的情况看一眼。

二、怎么挑律师

第一,他懂不懂第 1064 条的三层结构。

有些律师对夫妻共同债务还停留在"婚内借的都算共同债务"的老观念。现在《民法典》改了,律师要能分清楚:这笔债是共签的、是日常家用的、还是超出日常需要的。

第二,他知不知道举证责任在债权人。

你被人告了要还老公的债,律师第一句话应该告诉你:让债权人去证明这笔钱用于你们家庭生活。他证明不了,你就不用还。

三、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能做什么

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系一家专注婚姻家事领域的律师事务所,办公地点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 25 层,业务涵盖婚姻家事、夫妻共同债务、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分家析产、遗产继承等方向。在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领域,团队主要围绕共债共签抗辩、举证责任分配、债务性质争议及诉讼代理展开。

业务范围按子领域拆开:

  • 婚姻纠纷 / 同居关系解除、婚约财产、无效与可撤销婚姻、夫妻间侵权、婚内财产协议、忠诚协议效力;
  • 彩礼返还 / 未领证返还、领证未共同生活返还、返还比例、生活困难认定、被告列置;
  • 夫妻共同债务 / 共债共签、事后追认、日常家事代理、赌博担保债务、虚构债务;
  • 子女抚养与继承 / 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分家析产、遗嘱继承。

具体到一个夫妻共同债务案件,当事人在每个阶段能拿到什么:

  • 案件评估 / 债务性质判断、签字情况核查、抗辩思路评估 / 首次咨询后 3–5 个工作日内出具初步评估;
  • 保全立案 / 应诉材料、证据梳理、管辖应对 / 立案后 7 日内跟进;
  • 审理谈判 / 庭审代理、举证责任抗辩、调解方案 / 一审审限一般 3–6 个月;
  • 裁判执行 / 判决解读、执行异议 / 判决生效后及时应对。

四、两个真实案子

案子一:只有一方签字,未认定为共同债务

案情简介。

A 某(女)与 B 某(男)2018 年结婚。2023 年 B 某以个人名义向 C 某借款 50 万元,借条上只有 B 某一人签字,A 某不知情。借款到期后 B 某未还,C 某起诉 B 某和 A 某,要求二人共同偿还 50 万元。A 某主张自己不知情、未签字、借款未用于家庭生活。

法庭上的几句对话。

C 某说:这是他们婚姻存续期间借的钱,应当算夫妻共同债务。

A 某律师问:请问这 50 万元借条上有没有 A 某的签字?

C 某沉默一下,答:没有。

A 某律师又问:你能不能证明这 50 万元用于 B 某和 A 某的家庭共同生活?转账凭证呢?

争议焦点。

B 某以个人名义借款 50 万元,A 某未签字、不知情,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适用。

依据《民法典》第 1064 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除外。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 50 万元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A 某未签字、未追认,C 某未能证明该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判决该债务为 B 某个人债务,A 某不承担偿还责任。

典型意义。

这就是共债共签原则的威力。借条上没有你的名字,债主证明不了钱用在家里,你就不用还。

案子二:事后微信追认,认定为共同债务

案情简介。

D 某(男)以个人名义向 E 某借款 20 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借条只有 D 某签字。借款后,D 某的妻子 F 某在微信上对 E 某说:"我知道我老公借你这笔钱,你放心,我们会还的。"后 D 某未还款,E 某起诉 D 某和 F 某。

争议焦点。

F 某在微信上说的这句话,是否构成"事后追认",从而将该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适用。

依据《民法典》第 1064 条,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F 某的微信表述,构成对该笔债务的事后追认。

裁判结果。

法院认定 F 某的微信回复构成事后追认,该 20 万元为夫妻共同债务,D 某和 F 某共同偿还。

典型意义。

共债共签不只是"当面签字"。你事后在微信上说了一句"我们会还",法律上就视为追认了这笔债。说话要小心。

下面这张表把共债共签的认定情形列出来:

情形签字/追认情况是否共债
双方当面签字共签是
一方签字、另一方微信追认事后追认是
一方签字、用于日常买菜日常家用是
一方签字、大额赌博个人挥霍否
一方签字、大额投资炒股超出家用否,除非证明共同经营
一方签字、另一方完全不知情无追认否,除非证明用于家庭

五、当事人最常问的五个问题

问:老公在外面借的钱,我没签字,也要我还吗?

不一定。依据《民法典》第 1064 条,你没签字、没追认,这笔债又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债权人要证明钱用在你们家庭生活上,才能要求你还。他证明不了,你就不用还。

问:什么叫"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就是普通家庭日常开销——买菜、交水电费、孩子学费、买家具家电这些。金额一般不大。大额借款——几万、几十万——通常超出日常需要,要债权人额外证明。

问:我在微信上跟债主说过"他会还的",算追认吗?

可能算。你事后对债务表示认可、愿意共同偿还,法律上可能认定为事后追认。一旦追认,这笔债就成了共同债务。别随便替配偶"打包票"。

问:离婚后债主才找上门,说前夫婚内借的钱,我要还吗?

看这笔钱是否构成共同债务。没你签字、没你追认、又超出日常需要,债主证明不了用于家庭,你不用还。离婚协议里写"各自债务各自承担"也不能对抗债主,但你还完之后可以向前夫追偿。

问:怎么防止自己被"被负债"?

第一,不随便在配偶的借条上签字;第二,不随便在微信、短信里追认配偶的债务;第三,家里大额借款,一定要问清楚用途、留好记录。签字之前想清楚,这句话说出去就收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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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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